答:1.资助项目: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。
2.资助对象:脱贫家庭学生(含脱贫不稳定户)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边缘易致贫户、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符合资助条件的纳入其他类资助范围。
3.资助标准:(1)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1000元/生.年,初中1250元/生.年。(2)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脱贫家庭学生(含脱贫不稳定户)全额免收生活费,小学1200元/生.年、初中1400元/生.年(含营养午餐),由区县直接拨付学校,由学校拨付学校食堂,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;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脱贫家庭学生、脱贫不稳定户学生除外)生活费补助小学500元/生.年、初中625元/生.年,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。